1月17日,广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关于征求对《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(修订稿)》意见的通知。
通知表示将对《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》第五条和第七条第(二)点予以修订,现向公众征求意见。时间为2018年1月17日至1月26日,可通过邮寄或邮箱方式提出意见。
据观点地产新媒体查阅,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实施办法(修订稿)共八章二十四条,分别对广州住房公积金个人购房贷款的对象、条件、额度、期限、利率、程序、担保、偿还等方面作了明确规定,值得注意的是办法第七条第(二)点正式将331公积金新政的内容加入其中,即贷款条件由原来的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(含)以上,改为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1年以上(含),非本市户籍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2年以上(含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