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山市日前出台了《中山市加强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分工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方案》)。《方案》将具体职能分工落实到40个相关职能部门,并明确将率先为15 类重点人群建立信用档案。
根据《方案》,职能部门将推动建立食品药品、安全生产、消防安全、交通安全、环境保护、生物安全、产品质量、税收缴纳、医疗卫生、劳动保障、住房保障、工程建设、道路运输、金融服务、知识产权、文化市场、司法诉讼、电子商务、志愿服务、水电煤气电信等20个消费违约领域的个人诚信记录制度。《方案》还明确将率先抓好公务员、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、律师、教师、医师、执业药师、评估师、税务师、注册消防工程师、注册会计师、审计人员、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、金融从业人员、导游、社会工作师等重点人群诚信记录建设,建立信用档案。
此外,根据《方案》,各部门将在2018年底前出台政策措施,对具有优良信用记录的个人在教育、就业、创业、社会服务等领域给予重点支持和相关便利。信用记录良好的人员和连续三年以上无不良信用记录的行政相对人(指在行政法律关系中与行政主体相对应一方的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)在办理行政许可、行政确认、行政备案、补助申请、税收减免等过程中,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法采取“绿色通道”和“容缺受理”等便利服务措施。
与此同时,《方案》明确四类严重失信行为的个人将被依法依规实施多部门联合惩戒。包括食品药品、生态环境、国土资源、工程质量、安全生产、交通违法、消防安全等领域的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行为。